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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公共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意见》
发布时间:2010-06-08 来源: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各物业服务公司:

 

    为进一步配合合肥市迎接2010年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市文明委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城市公共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意见》(合文明委[2010]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附件: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城市公共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意见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合文明委〔2010〕 8号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城市公共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意见

 

去年,中央文明办对全国114个城市公共文明指数进行了测评。今年8月份前后将继续对这些城市进行测评,其中有关城市公共文明建设内容和基本要求,要在居民群众中开展问卷调查。为切实解决好居民群众不了解、不知道、不满意问题,必须整合全市各方资源,开辟各种路径,对城市公共文明建设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强势的文明创建氛围,大力提升居民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一、新闻媒体宣传。6月15日9月30日,市属新闻媒体要拿出主要版面和时段,依托“走向文明”专栏、专题,深入解读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内容和要求;客观报道广场、公园、汽车站、火车站、主要商业大街、商场、社区、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线路和出租车行业等公共文明现状,表扬好人好事,曝光不文明现象;积极报道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测评任务分解的要求,提高城市公共文明水平的各项工作举措;要精心设计、制作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公益广告和宣传片花,广播、电视要滚动播出公益广告和宣传字幕。

 

7月10日前后,市文明办商请一家新闻媒体开展城市公共文明指数知识竞赛活动。4个城区机关报要同步开展竞赛活动。

 

二、公益广告宣传。6月30日前,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各城区、开发区在主要公共场所按照20%的比例要求,把文明创建户外大型公益广告设置到位。6月15日9月30日,各区督促辖区单位内部电子显示屏、楼宇移动电视等,滚动播出城市公共文明建设公益广告。6月15日9月30日,火车站、机场、汽车站、公园、广场、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置精美的城市公共文明建设公益广告。

 

三、制作发放宣传册画。6月30日前,各区依据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内容,创作、印制宣传小册,布置街道、社区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上门宣传,发送到千家万户。6月15日7月30日,市文明办创作、印制公共文明建设1万份宣传招贴画、5万份宣传小册,张贴发放到各社区(居民小区)。

 

四、街道社区宣传。6月15日9月30日,各区街居要紧紧围绕问卷调查的内容,突出薄弱环节,重点宣传好五项内容:一是“我们的节日”,即我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二是道德模范学习宣传。三是广泛宣传好合肥市民文明公约,尤其是“三管好”和“市民十要八不”内容。四是 “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重点是倡导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五是社区志愿者组织及活动。要通过社区宣传栏,发送招贴画,组织知识问答,社会公德点评台,举办市民学校等多种形式广为宣传,形式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

 

五、学校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校园网、广播、升旗仪式、校会、班会等形式广为宣传,确保学生知晓率100%。

 

六、建筑民工宣传。6月15日9月30日,建筑业(建筑工地、大建设工地)要利用网站、培训、例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在全行业进行城市公共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制作《城市公共文明常识宣传挂图》,张挂施工现场;利用工地外围墙和脚手架等设施,书写、张贴城市公共文明建设宣传标语。

 

七、公交车出租车宣传。6月15日9月30日,市公交集团在公交车车载电视上播放合肥市民文明公约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有关内容。市运管处要抓好全市出租车车体公益广告宣传。

 

八、窗口行业宣传。6月15日9月30日,市文行办布置、督促、推进各窗口行业服务场所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窗口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优化行业服务环境,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九、文化活动宣传。各城区、开发区、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要充分利用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影剧院、文化馆、艺术馆等文化活动场所,大力宣传城市公共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十、网络手机宣传。6月中旬起,市信息化办、市网宣办统揽抓好网站、网页的城市公共文明建设宣传。市文明办商请市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从7月份起,向手机、小灵通用户发送文明短信。

 

十一、党政机关宣传。6月中旬起,各级党委直属机关党工委统筹抓好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带头践行公共道德,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附:合肥市开展城市公共文明建设宣传标语

 

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0年5月年25日     

 

 

附件

 

合肥市开展城市公共文明建设宣传标语

 

1、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迅速掀起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热潮!

2、共建文明城市,共享文明成果!

3、优化公共环境、规范公共秩序、促进公共文明。

4、市民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

5、事事处处营造和谐,点点滴滴展示文明。

6、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

7、文明办事,友善待人。

8、学习道德模范,弘扬传统美德。

9、和谐是家园最美的风景,文明是市民最好的名片。

10、做文明市民,从点滴做起。

11、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高个人品德。

12、说文明话,办文明事,行文明路,做文明人。

13、挥手告别陋习,并肩走向文明。

14、付出你的文明优雅,享受你的文明付出!

15、文明合肥个个参与,合肥文明人人受益。

16、合肥是个大家庭,人人都要讲文明。

17、文明创建重在行动,树立新风贵在坚持。

18、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

19、在全社会大兴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

20、片言只语体现修养,小事细节彰显文明。

21、创建文明从点滴做起,构建和谐从你我开始。

22、管好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不说不文明的话;管好自己的手,不乱画乱扔乱倒垃圾,不做不文明的事;管好自己的腿,不违反交通规则,不践踏花木草地,不走不文明的路。

23、在家庭做个好成员,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

24、带走你的垃圾,留下你的品格。

25、排队上车,有序下车。

27、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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