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 合肥市政府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动态
公告通知
本局动态
本市动态
行业动态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告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协税护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1 来源: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合房〔201085

 

关于进一步做好协税护税工作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也是国家财税收入的重要来源。为严格依法做好涉房地产业,特别是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费征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协税护税工作。各有关单位、中介企业要高度重视税费征缴工作,认真落实税费协征、代收责任,加强对职工和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切实履行应尽义务。

 

二、完善制度,严格规范涉税涉费行为。局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具体制度,优化流程,严格依法按程度办事。要严格执行“先税(费)后证”的相关要求,严格完税(缴费)凭证审核。凡房产交易事项,一律先审核完税(缴费)单据,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税费单据审核要按程序进行,严格岗位责任、严格管理责任和操作权限,并加强对业务操作的全过程监督,杜绝违规操作和越权审批、减免。同时,要严格财务及档案信息资料管理,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的信息沟通,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涉税涉费信息,主动协作、形成联动。在市涉税(费)业务信息平台运行前,要将涉税涉费业务的具体情况向市财税部门主动通报,发现违法违规的,要及时处置和上报。

 

各类中介机构要加强自律和责任意识,并加强内部管理和业务流程管理,杜绝违法违规操作,一律不得违规经手交易税费,不得在房产交易中以各种名目参与和协助交易双方偷逃税费,不得参与违规经营活动,并对员工的从业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三、强化督查和考评管理,落实监管办法。要以协税护税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自查、督查、层级负责的良性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过错追究制度,加快将涉税涉费工作纳入执法队伍管理、行业管理以及信用考核管理中来。

 

我局将会同市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的经纪行为实行动态管理,并实行年度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对投诉较多的中介机构,将重点整治并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将依法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隐私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主办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北京航天四创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2005 皖ICP备11006174号-1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52号 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