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159号令《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第一天,市局物业处和市物业协会对我市部分物业管理小区宣传落实《规定》情况进行巡查,并就下一步小区的宣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纷纷表示一定按照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规定》的宣传工作,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内部加强对《规定》的培训和学习,认真领会《规定》精神,对照《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自身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社会信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