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民事案件来源:12348
急于租房却遭中介公司和假房东联合布下的陷阱,现在房子部分建筑要拆除,真正的房东又要收回房子。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眼看就要吃亏,只好向12348求助。
这位大学生刚在合肥找了一份工作,急于找房子安顿下来。他通过一中介公司挑中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月租金350元也在其承受范围内。于是他在中介公司的主持下和所谓的“房东”签订了合同,并交了三个月租金和500元押金,共计1550元。可他住进房子不到一星期,麻烦就来了。房子前面开始拆除违章建筑,巨大的吵声整夜使其没法休息,而房子前面的一面墙也要拆掉。
他给“房东”打电话,对方不接;找到中介公司,得到的答复是负责这项业务的人员辞职了。而这时,真正的房东来了,并说她的房子是租给别人的,现在租期到了,要收回房子,让其搬出去。这位大学生交给假房东的钱无法要回,自己又将没地方住。
律师说法:由于大学生是与假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这份协议是无效的,除非真房东授权给假房东。大学生如果找不到假房东,应该找中介公司。因为,作为第三方他们参与了租赁合同的签订,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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