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我省将首次评估民办幼儿园,评价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其中,冠以“双语”、“艺术”、“神童训练”等有夸大宣传字样的幼儿园,不能评为优秀;并且,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出台后,将对此类园直接评为“不合格”。
据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幼儿园评估,旨在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提高其办园水平和质量,评估对象是城市市区(含街镇辖区,不含农村乡镇辖区)、县城城区凡取得办园许可证、至受评学期开园达三年的民办幼儿园,无需申报,均须接受分类评估。评估结果将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让家长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评估对民办幼儿园的名称提出了特别要求:冠名不得含带有宗教色彩、迷信含义的字词。不得冠以“国际”、“中国”、“中华”、 “全国”、 “安徽”、“安徽省”等字样;不得冠以“双语”、“艺术”、“科技”、“蒙氏”、“智能训练”、“神童训练”等以及其他有夸大宣传或误导公众倾向的字样,否则不能评为优秀类幼儿园,并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出台后,不能评为合格类幼儿园。
同时,民办园不应进行蒙氏、珠心算、速算、识字、外语等教学、办班、实验、教研等活动;不应进行其他引进教材、推销玩教具、缴加盟费、缴课题费等各类办班等活动,公然违规的直接评为不合格类幼儿园。
按照安排,评估时间为9月至12月,并颁发相应标牌。应当接受评估而不接受评估的幼儿园,直接定为“不合格”类;“优秀”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民办园年检”可予以免检;被认定为“不合格”类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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